邵发改〔2015〕263号
关于核准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核准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标事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已经市发改委批复(市发改环资[2015]336号)。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红石工业片区的西北侧,建成后形成日污水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建设配套污水管网28951米。根据工程总费用预算,项目设计费为200万元。现项目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县发改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第六条第(五)项和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工程设计。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信息公布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县招标投标监管网。
五、招标代理机构
请与具备中央投资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签订合同后报我局备案。自觉接受监察、发改、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监督执法。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抄送:监察局,财政局,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