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发改〔2015〕284号
关于核准长乐乡四联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长乐乡四联学校:
你校报来的申请办理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招标手续的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乐乡四联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我局邵发改〔2015〕92号文件批复。因建设规模调整,我局已邵发改[2015]283号文件批复建设规模调整事项,项目计划修建砖混结构教师周转宿舍,建筑面积1139.76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130.02万元,经财政评审,本次招标金额控制在130.02万元之内。资金来源为教师周转宿舍专项资金及薄弱学校改造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县发改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七条第(二)项和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信息公布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县招标投标监管网。
五、招标代理机构
请与具备中央投资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签订合同后报我局备案。自觉接受监察、发改、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监督执法。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抄送:监察局,财政局,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