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发改〔2015〕301号
关于核准金江乡中心完小教学楼建设项目
招标事项的批复
金江乡中心完小:
你校报来的申请办理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手续的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金江乡中心完小教学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我局邵发改〔2015〕254号文件批复。项目计划修建1栋2层教学楼,建筑面积59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0万元,经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本次招标金额控制在70万元之内。资金来源为薄弱学校改造中央专项资金。现项目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县发改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七条第(二)项和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信息公布媒介
邵阳县招标投标监管网。
五、招标代理机构
请与具备中央投资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签订合同后报我局备案。自觉接受监察、发改、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监督执法。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抄送:监察局,财政局,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