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邵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2月6日邵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邵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邵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日至3月5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邵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邵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邵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审查邵阳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6.审查邵阳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完成情况及2025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候选项目征集情况的工作报告,票决邵阳县人民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8.审议通过《邵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补选办法(草案)》;
9.审议通过《邵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
10.补选邵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11.表决通过邵阳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邵阳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邵阳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12.其他事项。
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日期,邵阳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