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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邵阳县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乡镇场中心学校、民办高中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教育公平。持续推进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是深化我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形成科学有序、公正透明的工作运行机制。基础教育股负责制定普通高中招生方案,职成股负责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方案,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分别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科备案。县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和招生计划的落实,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二、科学统筹规划。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科学制订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总体规划。要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工作,鼓励和引导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为增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从生源实际出发,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并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三、统一招生平台。2024年全县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要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全县应届初三学生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全市中职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8日8:00至6月14日17:00。县教育局基教股、职成股、社办股、计财股、政策法规股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特别是志愿填报和录取批次等关键环节,各部门必须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高中阶段招生井然有序。各初级中学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在志愿填报前组织召开学生和家长会,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今年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让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家喻户晓。 四、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各地要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办学校同招的有关政策规定,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民办普通高中应当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在符合招生政策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学生,不得录取分数低于教育局规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严禁将录取分数与收费挂钩。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申请同意后可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再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但一律不得掐尖招生,且要纳入生源地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普通高中可申请特长生招生,招收具有体艺专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招生方案由县教育局审核,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在当地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被普通高中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入学资格,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五、严明招生纪律。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公民办普通高中不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或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举办普高班或擅自开办国控专业,以虚假注册、双重注册学籍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专项资金等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公民办学校的收费,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专户,收支明晰,接受审计监督。各民办学校要通过门户网站、校园公示栏、收费场所、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退费办法等与收费相关的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调整收费标准时应书面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并提前60天向社会公开。 县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机关纪委要加强各类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监管与督查,重点督查学生志愿填报、招生宣传情况。重点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规违法招生行为,对违规学校视情节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招生等处罚,对违纪违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机关纪委6833712,基教股6821526,体卫艺股6830163,社办股6821237,计财股6821913,职成股6831415。
附件: 1.2024年邵阳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湖南省高中阶段招生工作6条禁令
邵阳县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邵阳县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考生自愿。尊重学生志愿选择,严格按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三)择优录取。普通高中依据学校招生计划,结合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特长生的专业测试结果等,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招”)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邵阳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招生,不得跨县(市)招生。已获得办学许可证、年终检查合格、招生计划已审批通过且在县内生源不足的民办学校,可向市教育局申请统筹调剂招生计划,但一律不得掐尖招生,且要纳入生源地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 四、招生计划 经市教育局审批下达的招生计划是指令性计划,任何学校不得突破。县二中招生计划1100人,县一中招生计划1650人,县七中招生计划550人,石齐学校招生计划1100人,德望学校招生计划715人,博文中学招生计划660人。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占学校招生计划总计划数,特长生招生总数不得超过其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5%。 五、招生对象 1.本县九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全国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 2.本县户籍但在县外就读,具有全国学籍,且要求回县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提供户籍证明或随迁证明自行联系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报中招办批准后在中考系统上报考生信息,可参加我县今年九年级中考与普通高中择优录取,初中学校对这类学生要纳入统一管理。已经参加过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不得重复报考。本县学生不得跨县(市)报考。 3.未完全参加外市州中考的来我县九年级学生,凭原就读地县市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生物、地理考试及考查科目成绩证明,可参加我县今年九年级中考与普通高中择优录取但不得享受指标生到校政策。无八年级中考成绩的学生,可向接收学校申请参加我县八年级相关科目的中考。 4.在省外参加中考返回邵阳县就读的本县户籍考生,经审核同意就读普高的,占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 六、招生类别 (一)择优生: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入围的基础上,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按总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二)指标生:邵阳县二中、邵阳县一中招生计划的7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人数按学校初三毕业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比重50%)及学校本届初三考生中考总平均分(比重50%)进行计算。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三)特长生: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校传统项目和办学特色申请特长招生,特长生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自行制定,经县教育局统一审批后才能对外发布,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在本县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全县高中学校体艺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测试。 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经县教育局审批同意,可申请招收体艺专长、小语种以及有创新潜质的学生。县教育局制定特长生测试方案、招生方案,明确特长招生的类别、招生指标、录取条件、测试内容、评分细则、测试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其中申报体艺特长生方案(体育特长生方案应体现邵市政办函〔2018〕49号文件精神)经体卫艺股审批后报中招办;申报小语种以及有潜质等特长生方案报基教股审批。普通高中凡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或招生方案未经审核备案擅自招生的,其录取结果无效,取消其两年特长生招生资格。在特长生招生报名时,招生学校要与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签订协议书,以体艺特长生招录的学生不得改为文化生,且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正常训练及比赛。 县教育局统一安排招生时间段(具体时间见附件1-2),明确报名时间和专业测试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或延迟测试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发放拟入围名单,预录通知,不得提前签订预录协议。报考特长生的学生只能报考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某一所学校的某一个项目,严禁报考多个学校或多个项目,否则取消考生特长生资格。报考特长生的学生要在志愿系统填报相应学校的志愿。 特长生录取规则是文化最低录取标准与志愿入围,按专业特长测试达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七、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2024年6月8日8:00至6月14日17:00。 (二)填报方式:考生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关链接),按邵阳县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及各校的招生计划,自主选择学校填报。 (三)填报数量: 1、第一批次:县二中、县一中、县七中、石齐学校 考生可从上面四所学校中自主选择填报2个普通高中志愿,1个指标生志愿(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可从县二中、县一中两所学校中选择填报); 2、第二批次:德望中学、博文中学、外县市在我县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考生可在上述学校中选择填报1个志愿。 (四)注意事项: 1.家长、考生要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找准自身定位,考察普通高中学校的常规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色等,仔细分析、克服外界干扰、自主选择。 2.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因密码忘记需要重置的,考生须写好申请交学校,由学校管理员与县中招办联系修改密码。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 4.考生需从志愿系统打印填报好的《志愿填报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核对确认签字后,不能更改。学生及所在初中学校、县中招办各留存一份备案。 5.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一定要慎重,一旦录取后不得改录到其他学校,如因学生或家长随意改录,所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或家长自行承担。 6.各初中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不得干涉考生及家长自主填报志愿。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机房,认真组织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 八、录取批次 2024年邵阳县普通高中录取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邵阳县二中、邵阳县一中特长生、择优生、指标生录取;邵阳县七中、石齐学校特长生、择优生录取。 第二批次,德望中学、博文中学特长生、择优生录取。 同一批次的志愿全部为平行志愿。按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先投第一志愿,再投第二志愿,志愿顺序会影响录取结果)。 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并视情况启动追责程序。 同批次内同类型学校特长生志愿优先于其他志愿录取! 九、录取规则 (一)最低录取控制规则:县一中、县二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0科满分值(折算后)的65%。特长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录取10科满分值(折算后)的60%。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县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及分数段人数综合考虑后划定。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县二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D等及以上等第。未达到相应类别学校学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综合素质等第要求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招录详见其他文件。 (二)学业成绩排序规则:学业成绩以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等10科总分排序,当出现多个录取对象学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低排序。 (三)补录规则:补录对象为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上线考生。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由县教育局根据落选考生填报的原志愿和剩余学位择优补录。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补录或招收已被他校录取的学生,已正式录取的学生,无论是否到校报到确认,都不得再行补录。 十、招生优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24年继续保留“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籍考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优待政策。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有明确要求的,则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没有明确要求的,则优惠分值为5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录取。优惠对象的各种证件(原件)必须在5月20日前由学校汇总交县教育局审核后方为有效。 从2025年起,全面取消初中毕业生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其他优惠加分政策按现有政策执行,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冲突,按上级文件执行。 十一、录取管理 1、录取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内学生必须通过志愿录取平台录取;符合跨区域招生的学校招收外县(市)学生,必须到生源地教育局报备,没有报备的视为主动放弃外县(市)招生计划。录取外县(市)学生,要求通过学生账号登录中考录取平台或生源地教育局出具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的证明,查证学生中考成绩及录取情况,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符合外县招生要求的以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的学生。 2、学籍管理。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到校就读学生统一给新生办理注册手续,于9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学籍,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管理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未经县教育局批准违规招生的学生不能注册学籍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负责。 十二、招生要求 1.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招生班额每班不得超过55人;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减免费用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招收“借(寄)读生”;严禁拒收通过县中考录取平台投档的计划内上线考生;严禁按学生成绩收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须在招生简章公开;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严禁高中学校向初中学校或教师输送“招生费”等不正当利益;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普通高中学校或个人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2.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县教育局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对学校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措施。初中生源学校(含教师)和普通高中学校(含教师)涉嫌买卖生源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并视情况开展随访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追责。 3、加大宣传力度。各高中学校要在指定时间段开展高中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方便考生和家长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学校参观。在填报志愿前,各初中学校要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详细解读招生政策,引导考生及家长正确填报志愿;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班级群、家长会、班会等途径多层次多形式地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 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本方案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解释权归县教育局。
附件: 1-1:2024年邵阳县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 1-2:2024年邵阳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1: 2024年邵阳县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生自愿。 (三)指标到校、择优录取。 二、指标生计划 县教育局将县一中、县二中招生计划的70%直接分配到全县各初中学校毕业年级,称为指标到校,到校计划数称为指标生计划,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收回。 分配办法:按学校初三毕业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比重50%)及学校本届初三考生中考总平均分(比重50%)进行计算。其中学校本届初三考生中考总平均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10科折算后成绩的总平均分。 按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计算方法:分配人数=总分配人数×50%×各校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全县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 按中考总平均分计算方法:分配人数=总分配人数×50%×(各校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 ÷全县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1+(学校校平均总分-全县校平均总分)÷全县校平均总分] 指标回收:初中学校因达到最低控制标准的学生数不足或由于学生扎堆填报某一所高中学校,导致入围学生被录取时不能达到该初中学校指标生数,造成该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不能完成。未完成任务的指标生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收回。收回的指标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根据学生填报的择优志愿择优录取。 三、指标生报考资格 在初中学校从初一开始注册全国学籍,并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不含正常休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的应届毕业生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初一新生学籍界定以初中录取通知书和县教育局下发的当年新生录取结果为依据。初中阶段中途转学、寄读或没有全国学籍的,均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四、填报志愿 指标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方式,具备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关链接)进行填报。 2024年指标生志愿设县一中、县二中,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学校指标数自愿选择,且只能填报其中一所学校。具有指标生资格而未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视为放弃指标生资格。 指标生录取按各初中学校指标生总计划(分给该初中学校的指标生之和)1:1入围。 五、指标生录取 1.县一中、县二中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中考10科满分值(折算后)的65%,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县二中必须达到C等或以上等第,县一中必须达到D等或以上等第。 2.对具备指标生资格并填报了指标生志愿的学生,按中考总分进行排序,按照各校指标生计划、指标生最低录取标准进行录取并公布。 3.凡低于最低录取标准或没有入围的考生不能录取,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收回。收回的指标生计划按志愿择优补录并公布。 4.未被指标志愿录取的学生,将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进入下一录取流程。 六、宣传发动 各初中学校于志愿填报前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解读邵阳县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并在学校醒目处公布政策,确保所有考生和家长了解指标生的招生政策。 实施指标生计划是按教育部政策,关注弱势群体,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指标生资格审查工作,5月25日前在学校公示指标生资格名单,并将具备资格的指标生名单加盖公章后,于6月6日前报县中招办审查。
附件1-2:
2024年邵阳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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