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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持续发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作者: 罗海军、李华 来源: 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1-12-08 09:00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邵阳县自9月14日全县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以来,各部门、各乡镇认真学习省、市、县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圆满完成林长制工作阶段性任务。

经统计,截止10月25日,全县20个乡镇、四个国有农林场已明确林长24名副林长144名,所有乡镇场组织召开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出台了林长制实施办法,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林长制工作得到了市林长办的高度肯定。目前,该县第一、第二阶段林长制工作在全市排名靠前。

县林长要求,全县上下要持续发力,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林长制任务。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以最健全、最严格的制度和长牙齿的措施,切实增强森林草地生态系统稳定性。二是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处理好生态保护和民生发展之间的关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森林和草原保护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四是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在林长领导下,形成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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