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0-05-21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概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第七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第八部分 其他重要情况事项说明

  第九部分 名词解释

  第十部分相关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新增资产申报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邵阳县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办发【201968号)规定,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17)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18)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规定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规定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生产、使用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6)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3.严守安全底线。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2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股、标准和质量监督管理股、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与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抽检监测股、药品与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服务股、财务股、政工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管理股,6个所属机构(综合执法大队、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信息中心、县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24个派出机构(塘渡口一所、塘渡口二所、黄亭市所、蔡桥所、长乐所、下花桥所、、谷洲所、塘田市所、金称市所、河伯所、五峰铺所、罗城所、金江所、九公桥所、黄荆所、七里山场所、长阳铺所、岩口铺所、小溪市所、郦家坪所、诸家亭所、白仓所、工业园所、网监所)。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2020年初预算收入286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8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150万元,专项支出3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376.6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非税收入返回和专项经费。

(二)2020年初预算支出286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866.54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376.6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非税收入返回和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66.54万元。

基本支出: 2636.54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3.25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76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0.30万元。

项目支出:30万元。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食安委工作经费20万元,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经费1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减少2万元,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20年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2866.54万元,比上年2489.88万元增加376.6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非税收入返回和专项经费。其中基本支出 2686.54万元,比上年2489.88万元增加196.66;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15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5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目支出3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3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9 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年新增资产配置情况详见《新增资产申报表》。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点击下载: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部门预算公开表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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