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土地储备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 )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2025年度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收储范围
本次专项债收储土地以聚焦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保障重大项目实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整合提升土地价值为原则,做到精准收储,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一)企业无力或不愿再开发使用的土地,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或已动工未建设完成但具备分割条件的土地;
(二)老旧厂区、仓库等工业用地和教育、医疗、卫生
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其他用途的低效用地:
(三)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士地,主要包括国防和外
交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旧城改建等土地;
(四)因整合地块、优化规划,进一步发挥土地价值需要收回的土地;
(五)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流拍两次及以上)的土地;
(六)因政府原因导致闲置需要有偿收回的土地;
(七)土地使用权到期届满不续期的土地。
二、征集时间
2025年2月17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三、需提交资料
1、申请收回收购土地报告、《收回收购土地申请表》;
2、被收储土地不动产登记等权属来源资料;
3、被收储土地使用权人(或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联系电话
张先生:07396821405
特此公告。
邵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2日
附件1 附件1、自然资源部关于闲置土地申请储备专项债券的通知(1)
附件2 附件2、收回收购土地申请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