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统一互动 > 县长信箱 > 信件查看
信件查看
肺癌医保报销比例
内容: 您好,肺癌购买靶向药的报销比例60%,但听别人说可以报销70%,且办理大病救助证还可以报销剩余30%中的60%,请问一下是否有这种政策,谢谢!
写 信 人:
写信时间: 2023-02-15
处理单位: 县医保局
处理时间: 2023-02-1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情况:

根据“双通道” 管理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城镇职工按70%的医保报销比例、城乡居民按60%的医保报销比例。医疗救助是根据人员身份、家庭收入及全年医疗费用等各方面来确定,具体医疗保障政策可直接电话咨询邵阳县医疗保障局0739-6834066,邵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739-6832911.

满 意 度: 无反馈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方式:0739-6821117(县政府办) 0739-6834107(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民监督举报电话:0739-6560308(县委网信办) 版权所有:邵阳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3007878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302000107号 网站标识码:4305230028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